国家有关法规关于招标无效、评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规定汇总表

2009-10-21 |   点击量:2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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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关法规关于招标无效、评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规定汇总表

招标无效(30号令、27号令)
评标无效(30号令、27号令)
中标无效(招标投标法)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招标无效。
(1)未在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
(2)邀请招标不依法发出投标邀请书的。
(3)自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少于五个工作日的。
(4)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少于二十日的。
(5)应当公开招标而不公开招标的。
(6)不具备招标条件而进行招标的。
(7)应当履行核准手续而未履行的。
(8)不按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内容进行招标的。
(9)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接收投标文件的。
(10)投标人数量不符合法定要求不重新招标的。
 
 
评标过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无效.
(1) 使用招标文件没有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的。
(2)评标标准和方法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投标人的内容,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且影响评标结果的。
(3)应当回避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人参与评标的。
(4)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人员组成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抽取评标专家的,]
(5)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且影响评标结果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中标无效.
(1)招标代理机构违法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人合法权益等行为影响中标结果,并且中标人为上述所列行为的受益人的。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等行为影响中标结果,并且中标人为上述所列行为的受益人的。
(3)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5)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法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影响中标结果的。
(6)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